防火卷簾是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卷簾門組件,建筑中主要用于需要進行防火分隔的墻體,特別是防火墻、防火隔墻上因生產、使用等需要開設較大開口而又無法設置防火門時的防火分隔。防火卷簾具有啟閉功能,使得防火分區的劃分更加靈活,是建筑防火分隔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現行國家標準《防火卷簾》(GB14102-2005)的規定,防火卷簾按照啟閉方式分為垂直卷、側向卷、水平卷三類,如下所示:
  不過,去年開始實施的《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中的6.4.4條款,已經不允許采用側向卷、水平卷的防火卷簾了,只能采用垂直降落(依靠自重自行關閉,即垂直卷)的防火卷簾了,條文如下:
《建筑防火通用規范》(GB55037-2022)6.4.4-1/(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卷簾)應具有在火災時不需要依靠電源等外部動力源而依靠自重自行關閉的功能。
而今年4月29日發布的國家標準《防火卷簾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14102.1-2024)則正式刪除了防火卷簾產品分類中側向卷和水平卷類別,這意味著防火卷簾的啟閉只有垂直卷這一個類別;同時,該標準還規定防火卷簾主要按照耐火性能和簾面數量進行分類,耐火性能分類由9類簡化為2類6級(隔熱防火卷簾和非隔熱防火卷簾),簾面數量分為單幅簾面和雙幅簾面,具體如下:
注:《防火卷簾 第1部分:通用技術條件》GB14102.1-2024(代替GB14102-2005),由2024年4月29日發布,2025年5月1日起實施。該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1993年首次發布為 GB14102—1993,2005年第一次修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